凭据校纪委《关于落实建设经济运动和财政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 (西交校纪[2005]74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学院内部经济运动和财政的治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审批权限
学院分配、福利奖金、装修、维修、大宗物资采购等经费审批一支笔为院长,可以审批一万元以下经费,一万元以上经费经院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院长离校时间长,且经费亟待审批,由书记代一支笔。
学院行政办公室审批一支笔为办公室主任,可以审批二千元以下经费,二千元以上经费经院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凭据国家、学校关于“收支两条线”和治理乱收费的划定,学院内不设“小金库”。凡涉及收费项目,先报经学校批准后再实施。收费票据使用学校统一的票据。收费的所有资金上交学校财政统一治理。一旦发现有乱收费,违反财经纪律的,学院立即进行整改,并向校纪委、监察处陈诉。
三、财政治理人员的治理和制约
坚持执行国家、学校关于财政治理的规则制度。学院经费报销的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必须离开,签署金额必须大写。经费审批一支笔不得签批本人的用度。卖力经费报销的同志不得经手报销本人的用度。
四、严禁收受回扣
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严禁直属高校在经济往来中违规收受回扣的通知》中的划定,在学院大宗物资采购等经济运动往来中严禁收受回扣。
五、财政果真和监省
制定学院教职工二次分配制度和方案,要凭据学校的有关划定,经院领导班子团体研究,在二级教代会通事后执行。学院的重大经济运动、财政治理和收入分配,每学期向全院教职工果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