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已完成第一轮岗位聘用公示的教职工签订西南交通大学岗位任务书的通知
请各系老师自行下载任务书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字,于5月12日之前把表交到系主任处。
凭据《西南交通大学新一轮岗位聘用实施方案(2016-2018)》(西交校人〔2016〕110号)以及《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开展全校新一轮岗位聘用事情的通知》要求,现就二级单元已完成公示的教师、其他专技等人员签订岗位任务书的相关事情通知如下。
一、事情要求
1.《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聘期岗位任务书》将作为二级单元考核教职工、兑现薪酬待遇的直接重要依据,请各二级单元认真设计岗位任务,严格凭据已宣布的聘岗方案执行,并对每个教职工填写的“聘期具体岗位任务”进行逐项审核。经二级单元行政卖力人审签、岗位受聘人员签字后生效。
请附件下载最新版《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聘期岗位任务书》。
2.岗位任务书为学校与教职工签订的《聘用条约》或《劳动条约》的附件,内容与条约正文具有同等职位和作用。
3.岗位任务书中岗位聘期为: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之后报到的新进人员,聘期从报到之后,转正定级之日起算;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岗位聘期截止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日;学校批准延迟退休的人员,若批准延迟退休的结束时间,位于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岗位聘期截止到批准延迟退休结束时间的最后一日。
4.在2016年1月1日后岗位发生变化的,岗位任务书应凭据岗位变化分阶段填写差异岗位任务书;
5.尚未开展聘岗的二级单元与教职工(含中层干部、助理、科职治理人员),待完成聘岗公示后,凭据对应的治理岗位确定岗位任务,按本通知要求签订岗位任务书。
二、时间要求
岗位任务书一式三份,学校、二级单元、岗位受聘人员各执一份。请各二级单元于2017年5月15日前与本单元已完成新一轮岗位聘用的教职工(须公示无异议)签订《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聘期岗位任务书》,并报人事处存案(只报一份岗位任务书)。
联系人:黄甲元
电话:66366203,13880681925
所在:犀浦校区综合楼414办公室
人事处
2017年4月24日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聘期任务书
附件2:岗位品级公示
附件3:岗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