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个系、所、中心、团队、实验室、事情室等机构卖力人与责任人:
学院为落实学校关于修建与设计学院整体在犀浦校区办学的要求,特通知全院各个系、所、中心、团队、实验室、事情室,须克服困难抓紧落实搬迁。通常在犀浦校区有事情用房的单元、团队等可搬入犀浦校区相关用房,目前在犀浦校区尚无事情用房的单元、团队等请自行解决或与所在系协商解决。下一步学院也将充实挖掘现有犀浦校区修建与设计馆资源,使其更具有兼容性与复合性功效,逐步容纳更多的事情用房在犀浦校区8号楼内。
各单元在九里校区的国有资产与设备须完好无损搬入犀浦8号楼内。凡属于小我私家设备请抓紧搬出,以免遗失。
属搬迁至犀浦校区设备所发生的运输用度,凡切合学校财政治理制度与流程要求的,学院卖力报销。
搬迁期限:2016年12月25日前。
建筑与设计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