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本级2014年度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增补医疗保险、门诊增补医疗保险已交费的通告
校内各单元:
凭据四川省医保局《关于2014年省本级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医险函[2013]24号)文件的划定:2014年度省本级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增补医疗保险缴费尺度仍为:615元/年.人;门诊增补医疗保险缴费尺度仍为:150元/年.人(按划定划入参保教职员工医保小我私家帐户)。
为了保证成都校区参保教职员工就医时住院增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增补医疗保险的“一单式结算”或“联网结算”结帐的顺利进行,在计财处的鼎力大举配合和支持下,在社保中心的努力事情下,现已按四川省医保局的要求实时治理了相关缴费、转帐等手续。
请各单元见告相关教职员工(含退休人员),2014年1月1日以后出院的教职员工(含退休人员)一定要看清楚“2014年度住院结算单”的住院增补医疗保险费是否已结算(住院增补医疗保险报销栏:不应为零),再签字与就诊医院结算。已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治理的教职员工(含退休人员)一定要问清楚已批准门诊特殊疾病“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的门诊特殊疾病是否可以联网结算,再购药。
另外,强调一下跨年度住院的结算问题:
1、跨年度住院的教职员工(含退休人员),如果医疗用度较多,建议与就诊医院协商,治理出院、再入院手续,分段结算,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因病情需跨年度住院时,住院病人可以自行选择在当年12月底和下年出院时分两次结算用度,可同时享受当年和下年的统筹基金和住院增补保险封顶线报销待遇,但需支付两次起付线。跨年度住院用度也可到下年出院时一次性结算,只肩负一次起付线,但按出院时间享受该年统筹基金和住院增补保险封顶线报销待遇)。
2、纳入恒久异地就医治理的我校参保职工若当年有住院费或短期外出的急、危重参保职工若当年有住院费,一定注意:凡在12月31日前已与医院结算的用度,最迟必须于次年1月10日前到校医院治理报销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告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